各學院、部、書院,各部門: 根據國務院《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》規定,現將2021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 4月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 請各單位安排好假期間的值班工作,并做好安全保衛工作。 特此通知 黨政辦 2021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