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級學院、部、書院,各部門:
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校園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,維護校區安全秩序,根據《南京審計學院校園機動車輛管理規定》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車輛進出
1、本校教職工自備車進入校園應主動出示“南京審計學院機動車通行證”(以下簡稱“通行證”),暫未辦理“通行證”的車輛憑“工作證”等有效證件進入校園,請未辦“通行證”的教職工盡快到保衛部辦理。(2008年之前辦理的通行證作廢,需重新辦理)。
2、對來校辦事的外來車輛一律憑有效證件在門衛處換“南京審計學院機動車臨時通行證”進入校園。
3、出租車原則上禁止進入校園。對有危重病人、載重過重、教師因上課趕時間、下雨等特殊情況,門衛按規定酌情處理。
4、因工作和組織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,請提前向保衛部治安科報備 ,便于安排放行。
二、車輛行駛及停放
1、所有進校園車輛,應自覺遵守《南京審計學院校園機動車輛管理規定》,按照交通標識減速慢行(限速20公里),嚴禁鳴笛,加強觀察,主動避讓行人,不得逆行。
2、所有車輛按指定車位停放,車頭方向一致。
三、停放車位
1、大學生活動中心門前,禁止停放各種車輛(經批準的臨時停靠車輛除外),車輛可停放在文濟樓或大活后規定的停車位內。
2、因占用了消防應急通道,取消圖書館前兩側停車位。車輛可停放在敏行樓前停車場或圖書館后指定停車點。
3、澄園沿路右側將增設停車位,車輛沿路右側按指定車位停放,其余區域禁停。
4、沁園超市周圍禁止停車。
5、所有學生宿舍區域禁止停車,按主干道沿線車位順向停放。
6、其余區域按規定車位停放。
四、違停車輛處理
1、粘貼“違停通知單”。
2、對經常違停車輛將上報相關部門予以曝光。
3、對態度惡劣,不聽勸阻,或屢次違反規定的違停車輛,實行現場鎖車和吊銷校園通行證的處理。
希望各部門加強對本單位師生員工的遵紀守法和交通安全教育,自覺遵守學校的校園管理規定,共同維護校園安全秩序。
特此通知
保衛部
2014年4月29日